城关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规范农业保险行为,切实增强农业、农村和农民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的能力,建立农业保险长效发展机制,统筹城乡发展,按照咸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咸阳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6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的要求,以保障农业生产、化解农业风险、保护农民合法利益为目标,严格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以自愿参保为前提,增强农业抗灾能力,保障农民增收,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在开展农业保险工作中,通过各级财政给予农民保费补贴,并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等工作,不断增强农民参保意识和能力,培育和提高广大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二) 农民自愿。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与承办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在自愿原则下签订农业保险合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职业便利以及其他方式强迫、限制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
(三) 协同推进。各镇(办)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具体安排、调度所属各村工作的落实,完成向农户收取保费的工作。
三、保险内容
2017年,我县冬小麦政策性农业保险计划投保56.059万亩,由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乾县支公司承办。
(一)参保对象
冬小麦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全县范围内从事冬小麦种植的农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
(二)保险责任
保险公司按照保监发【2015】25号有关规定拟定保险合同,并报监管部门备案。冬小麦保险要按照全市统一费率、统一条款的标准执行,保险责任和理赔保准以保险合同为准。
(三)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率
参照冬小麦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包括种子成本、化肥成本、农药成本等,根据咸政办发〔2017〕60号文件精神,确定每亩保险金额为400元,保险费率为3.75%,保费15元/亩,其中财政补贴75%,即11.25元,种植户承担25%,即3.75元。
(四)保险期限
保险责任期间:自保险冬小麦苗齐时起,至成熟开始收获时止,但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要落实工作人员,做好辖区内冬小麦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要认真做好保费补贴的审核、拨付、结算、监督和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监管,防止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财政保费补贴资金。
二、规范工作流程。承保机构要如实填制保费补贴资金申请表,列明参与投保的村庄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名称、保单号、投保时间、承保数量、保费金额、联系方式等内容,做出与事实相符的承诺,由公司负责人签字。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镇(办)要督促、协调、配合保险公司落实“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的“五公开、三到户”服务规范。
附:乾县2017年冬小麦保险任务分解表。
乾县农牧局
2017年10月26日
乾县2017年冬小麦保险任务分解表
镇(办) |
小麦种植面积(万亩) |
备注 |
城关街道办 |
5.8560 |
|
薛录镇 |
2.9779 |
|
梁村镇 |
4.8721 |
|
临平镇 |
5.3165 |
|
姜村镇 |
2.9415 |
|
王村镇 |
3.7565 |
|
马连镇 |
2.4565 |
|
阳峪镇 |
3.2835 |
|
峰阳镇 |
4.4065 |
|
注泔镇 |
1.8715 |
|
灵源镇 |
2.3081 |
|
阳洪镇 |
2.2975 |
|
梁山镇 |
4.9819 |
|
周城镇 |
1.4043 |
|
新阳镇 |
2.2615 |
|
大杨镇 |
5.0672 |
|
总 计 |
56.059 |
信息编辑:[农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