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乾县人社局到姜村镇陕西振安秦立新服饰有限公司开展社区工厂认定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12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机构:信息中心
恢复窄屏

12月12日,乾县人社局主要领导带领劳动就业促进科相关人员到姜村镇陕西振安秦立新服饰有限公司开展社区工厂认定工作,与公司负责人进行座谈,听取企业的基本情况、用工情况和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对社区工厂认定工作进行宣传讲解。在听取企业负责人情况介绍后,县人社局主要领导参观了企业车间,查看了企业生产设备、生产产品,并就社区工厂认定条件、鼓励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政策等进行交流,陕西振安秦立新服饰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将按照社区工厂认定程序积极做好上报工作。

陕西振安秦立新服饰有限公司位于姜村镇神坊村,成立于2014年12月,占地面积10亩,主要加工专用服装、床单、被罩等,现有员工100多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1人,并积极开展贫困户入股分红工作,已吸纳18户贫困户入股。目前陕西振安秦立新服饰有限公司已被县人社局认定为县级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基地和就业扶贫基地。

社区工厂主要是指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创业人员在移民搬迁社区或利用镇(办)、村集体的老厂房、学校旧址、农家庭院、民居民宅等闲置土地、房屋,创办的生产加工型工厂或加工车间。我县大力支持社区工厂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工作,社区工厂每吸纳一个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签订不低于一年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岗位补贴。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不低于其员工总数1/3的,对企业生产经营场地租赁费、水电费,按不超过实际支出额50%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两年。吸纳贫困劳动力人数超过其员工总数1/5的,优先办理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任博  刘忠金)





信息编辑:[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