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乾县县委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乾字【2017】34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分为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改进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健全人才流动机制、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构件更具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等6个部分共37条。
《意见》中明确指出:县财政设立人才奖励基金100万元,用于对各类有突出贡献人才的奖励。每两年开展一次县管拔尖人才评选活动,对于为全县经济建设、科教发展和文化繁荣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给予表彰奖励。积极推荐各类优秀人才申报省、市有突出贡献专家评选。
对于实施招才引智计划,《意见》明确指出:围绕全县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和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发展需求,坚持刚性引进和柔性引进并重的方式,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负责,根据当年教育卫生、文化艺术、农业技术、旅游开发、城市规划、机械制造等领域的人才需求,制定年度引进人才计划。每年积极引进一批我县急需的国家985、211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和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鼓励和支持乾县籍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回县上工作。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予以重奖,新引进的985、211大学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15万元;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20万元;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25万元。对乾县籍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回县上工作后一次性奖励30万元;具有副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一次性奖励20万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有国家级研究成果的,追加奖励10万元;有省部级研究成果的,追加奖励5万元;有市级研究成果的,追加奖励3万元。此奖励政策有效期3年,3年后结合实际再作调整。在具体操作中,重点鼓励吸引乾县籍大学生回县安置。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县委、县政府协调过渡公租房,解决其住房问题。引进的上述人才要与县委、县政府签订引进人才协议。
信息编辑:[余乃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