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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和Ⅳ级响应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7    点击次数: 次    发布机构: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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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空气质量预报,受弱冷空气影响,大气扩散条件有利,未来几天,我县空气质量以良到轻度污染为主。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1月7日11时解除蓝色预警,终止Ⅳ级应急响应。根据《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设定解除条件,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7日11时解除解除蓝色预警,终止Ⅳ级应急响应。

请各承担应急工作任务的镇办、部门务必于11月8日12时前将11月6日-11月7日期间应急评估报告书面(盖公章)报县治霾办。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29-35524227

传真35524227,邮箱qxhb35524227@163.com

乾县治污降霾保卫蓝天碧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

信息编辑:[上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