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2017年第4次常务会议纪要
发布时间:2017-08-08    来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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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日博365体育在线 发文日期 2017年08月04日
县政府2017年第4次常务会议纪要

第4号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628日晚,县长焦志鹏主持召开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讨论和决定了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听取并审议了农牧局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会议认为:

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新形势下完善农村生产关系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有利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有利于增添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对于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收入,引领农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这是农村管长远、管根本、深刻的制度创新,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严格按照中省市的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会议确定:

1、 原则同意农牧局提出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农牧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提出的意见,对《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政府法制办、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后,提交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审定。

2、 同意成立乾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杜润民同志担任第一组长,县长焦志鹏同志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副书记赵俊强、副县长张满池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农牧局、城乡一体办、财政局、发改局、国土局、林果局、住建局、水利局、教育局、交通局、卫计局、文体旅游局、民政局、审计局、监察局、司法局、信访局、扶贫办、编办、金融办、公安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牧局,张满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指导督导作用,严格按照中省市相关政策要求,指导、督促全县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各相关部门、各镇办也要结合各自职责,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工作。

3、 农牧局负责,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制作相关方面的宣传片、宣传单和宣传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改革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热情,推动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4、张满池同志牵头,农牧局负责,各镇办配合,按照实施意见中确定的试点镇村,先行做好试点工作,对于试点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要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最终形成可复制、能推广、有特色、有亮点的实践经验,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带动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序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我县一些好的经验和创新做法要及时上报,争取在省市推广。

5、财政局负责,做好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资金保障工作。

    听取并审议了农牧局关于有序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

会议认为: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对于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镇(办)、各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三权分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全力拥护和支持此项工作,

确保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会议确定:

1、 原则同意农牧局提出的《关于有序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意见农牧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提出的意见,对《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政府法制办、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后,提交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审定。

2、 同意成立乾县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赵俊强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县长张满池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有:农牧局、城乡一体办、财政局、国土局、水利局、林果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及各镇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具体负责做好“三权分置”工作。各相关部门、各镇办要认真按照中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土地“三权分置”工作顺利推进工作。

3、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农牧局负责,各镇办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土地“三权分置”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土地“三权分置”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工作,努力在全县营造推进“三权分置”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4、 张满池同志牵头,农牧局负责,各镇办配合,按照实施意见中确定的试点镇村,先行做好试点工作,对于试点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要总结试点经验,不断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实施意见,最终形成可复制、能推广、有特色、有亮点的实践经验,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带动全县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有序开展。

5、财政局负责,做好全县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工作资金保障工作。

二、听取并审议了国土局关于2017年度土地例行督查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

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加强土地管理和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去年年底至今年年初,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对咸阳市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进行了例行督察,发现了我县存在的8大类70个问题。对此,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以平和理性的态度对待整改工作,以依法严格的要求抓好整改工作,要通过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增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地、依法用地能力,努力提升我县土地管理水平。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国土局提出的《2017年度土地例行督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乾县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长焦志鹏同志任组长,副县长张继荣同志任副组长,县法院、政府督查室、公安局、监察局、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农牧局、水利局、教育局、地税局、电力局及相关镇(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胡小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指导、督查整改工作。

3、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按照整改方案规定的时限要求,细化整改措施,对标对号,逐项逐条,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做到件件有整改,案案有交待,涉及的镇办、部门予以全力配合。

4、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纪委监察局要全力配合、支持土地例行督查整改工作,为土地例行督查整改工作保驾护航,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圆满完成。

5、政府督查室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土地例行督查整改工作按照省国土厅、市国土局特别是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规定的时限要求,及时整改到位,为我县进一步申报土地、争取土地指标、解决土地发展中的相关瓶颈问题创造良好环境。

6、加强沟通,确保规范。今后,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土地利用问题,各单位要从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积极加强与国土部门的对接联系,确保土地利用合法规范。

三、听取并审议财政局起草的《乾县税收保障办法》和《乾县税收保障工作考核细则》

会议认为:

依法征税、依法纳税是税收征管部门及每个公民对国家、社会应尽的义务,所缴税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力支撑和重要保障,足额、依法征税是税收征管部门应尽的职责。近年来,财政、国税、地税部门不断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各种税源足额入库,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财力保障和支撑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经济格局的多元化及各种信息的不对称,致使税收征管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健全税收保障工作机制,对于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促进全县税收工作协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财政局提出的《乾县税收保障办法》和《乾县税收保障工作考核细则》,政府法制办、法律顾问审核把关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实施。这两个文件都作为暂行办法印发实施,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要不断总结、修改和完善,确保税收保障机制更加完善。

2、同意成立乾县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魏志诚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办主任陈永胜、财政局局长吕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考核办常务副主任王鹏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有:国税局、地税局、监察局、发改局、审计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牧局、卫计局、文体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办、科技局、统计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工会、残联、电力局、人行、住房公积金中心、交警大队、广电台、工业发展局、自来水公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财政局局长吕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国税局局长沈建荣、地税局局长王宏波任办公室副主任,全面负责、指导、督查全县税收保障相关工作。税收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发现、解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保障办法和考核细则,督促各相关部门认真、及时地履行职责。

    3、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乾县税收保障办法》和《乾县税收保障工作考核细则》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为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协助税务机关做好税收保障工作。

四、听取并审议卫计局关于县医院医技楼及病区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变更的汇报

    会议认为:

近年来,我县相关部门通过积极争取中省市项目资金,相继实施了中医医院医疗综合楼、县医院住院综合楼等项目,购置了一些专业医疗设备,使我县的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中省发改部门批复我县实施县医院医技楼及病区附属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有关部门要站在对国家项目负责、对医疗卫生事业负责、对乾县健康事业负责的高度,切实抓好项目建设,确保把已争取到的项目建设好、实施好,发挥最大的效益。

会议确定:

1、 原则同意卫计局提出的县医院医技楼及病区附属配套设施合并为一处建设的变更方案。

    2、魏志诚同志牵头,张小宁同志参与,卫计局、发改局、住建局、环保局、县医院负责,按照项目变更相关程序,做好相关文件、资料的完善工作,并按规定程序要求进行项目变更报批。

3、卫生局负责,切实做好项目实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妥善做好原有构建物拆除以及现有科室整合搬迁工作。要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广大群众就医不受影响。

    五、听取并审议教育局关于乾县“双高双普”教育信息化和部室配套PPP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会议确定:

    1、原则同意教育局提出的《乾县“双高双普”教育信息化和部室配套PPP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2、同意教育局作为实施机构、采购人及PPP项目合同签约主体。

3、同意教育局提出的乾县“双高双普”教育信息化和部室配套PPP项目的运作模式、回报机制、资格预审及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

4、教育局负责,在资格预审完成之前,及时将需要采购设备的清单、技术规格型号提供给采购中心,采购中心按照教育局提供的设备清单、技术规格型号进行询价,用于招标文件的编制。

    5、魏志诚同志牵头,唐彩霞、张小宁同志配合,按照616日书记办公会议要求,借助外力,规范运作,抓好乾县“双高双普”教育信息化和部室配套PPP项目的实施工作,确保乾县首个PPP模式合作项目能够顺利规范圆满实施,为今后乾县利用PPP模式实施项目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六、听取并审议金融办关于支持大唐丝路风情小镇项目申请贷款事项的汇报

会议认为:

大唐丝路风情小镇是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对于发展乾县旅游产业和促进贫困人员就业、创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政府支持该项目在符合国家贷款政策前提下,以旅游扶贫贷款的形式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融资问题。

会议要求:

1、支持企业利用旅游扶贫贷款形式进行融资,用于旅游项目建设和扶贫产业发展,贷款程序必须按照国家金融政策严格执行,在政府依法行政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做好承贷主体组建、融资担保机构选择以及相关资料完善等工作。

2、支持企业利用金融贷款发展旅游项目和扶贫产业的过程中,必须严控融资期间的各类风险,并确保政府“零风险”。

会议确定:

原则同意金融办提出的《关于支持大唐丝路风情小镇项目申请贷款的意见》,李超同志牵头,金融办、法制办负责,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七、研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参加会议人员:

焦志鹏   魏志诚      张继荣   苟晓瑜

张小宁   张满池        陈永胜   刘志辉

刘昌昌

应邀参会人员:

    刘小纲   张静妮

列席会议人员:

人大代表李英珊、李银波、马振峰,政协委员倪亚江、段艳红、王红梅,法制办王争波,法律顾问李锋。

法院张国庆,编办张秉林,考核办王鹏;政府督查室宁少龙,教育局席俊昭,国土局胡小乔,审计局安俊峰,财政局吕华,水利局侯宝轩,交通局陈辉峰,住建局杨养成,工业发展局叶文恒,民政局杜亚军,文体旅游局王晓伟,农牧局吕科娃,林业局付领会,农发扶贫办郭吉相,残联董和平,卫计局郑良,科技局马亚宁,市场监管局卜栓良,信息中心杨超,人社局冉歆,广电台刘晔,商务办梁建华,公安局刘晓练,司法局赵云中,地税局王宏波,国税局沈建荣,电力局来启涛,发改局吕晔,教育局董昱,金融办王云,交警大队袁志清。城关街办李旭,梁村镇王军,临平镇张耀军,新阳镇赵尚志,王村镇王亚军,梁山镇杨飞,阳峪镇张丰伟,周城镇韩克云,灵源镇李哲,阳洪镇师红雨,大杨镇吴小娟,姜村镇董云山,马连镇韩诚,薛录镇宋小鹏,峰阳镇聂启学,注泔镇王超。

 

 

 

 

 

 

 

 

 

 

 

 

 

 

 

 

                                                         

送:县委各常委。

政府各领导,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县委办、编办、考核办、工会、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纪检委、法院、检察院。

监察局、发改局、教育局、国土局、审计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工业发展局、民政局、人社局、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农发扶贫办、文体旅游局、卫计局、科技局、公安局、司法局、信息中心、残联、广电台、商务办、市场监管局、国税局、地税局、金融办、电力局、交警大队。

  城关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社区管理服务中心。            

  日博365体育在线办公室                       201784日印发


信息编辑:[王建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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